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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宣贯知识要点
来源:泸州市中医医院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06 16:25:08

《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于20233实施,是四川省时隔27年第一次修订

修订背景——直击顽疾,精准号脉

第一,随着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出台、完善,以及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、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,《条例》的部分内容已与上位法不一致,与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;

第二,近年来我省在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,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凝练、固化;

第三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打击号贩子”“医托等现实问题亟待制度规范。

所以,通过《条例》修订,对标上位法完善有关制度设计,固化现有经验做法,必将进一步优化省医疗服务体系,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,助力健康四川、健康中国建设。

修订内容——以人为本,对症下药

《条例》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医疗机构的改革期待和要求,将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医疗事业面临的新形势、新特点融入对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,全面对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,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,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,推动我省医疗机构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。

《条例》共866条,包括总则、规划、审批、执业、秩序维护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内容。

《条例》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四川特色,着力规范解决四川的实际问题。

坚持人民至上,优化医疗服务。《条例》按照人民至上要求,适应人民群众就医新需求,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。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重复检验检查问题,明确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,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。

推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。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合理医疗、医疗质量等,《条例》着力完善相关内容,防止过度医疗、提高医疗质量。此外,《条例》明确提出充分考虑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欠发达地区的医疗需求,增加强化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内容,通过政府投资、规划设置等方式,鼓励社会办医,引导医疗资源合理分配,健全医疗服务体系,满足群众就医需求。

修订亮点——着眼实际,填补空白

增加秩序维护专章。我省在医疗秩序维护方面尚无专门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设立秩序维护专章,以法治方式强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

第一,提出医疗机构在登记、执业等方面应当以患者权益为重要目标,切实保障患者权益;

第二,规定了患者应当遵守的医疗秩序和禁止性行为;

第三,明确了纠纷解决途径及各相关部门、医疗机构、新闻媒体的职能职责,鼓励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基础的医疗纠纷处置风险分担机制。

全国首次——通过修改地方性法规,将放管服改革中的两证合一等做法予以固化。《条例》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的规划、设置、登记的流程进行了规范。特别是放管服改革推进以来,医疗机构的审批方式、流程、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,《条例》对此进行了相应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