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诚信行医,更好地为患者服务,我们公开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:
一、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及其他物品。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,于24小时内上交院纪委。
二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。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应立即报告院纪委。
三、不私自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进行检查、治疗或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等,即便按照医院规定通过正当程序介绍病人,也决不收取回扣、提成等不正当利益。
四、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,拒绝收取开单提成。
五、根据患者病情,规范开药、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。
六、礼貌接诊,文明待人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刁难病人。
七、执行医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八、执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
泸州市中医医院全体医务人员